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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永定一中第三届十大教师标兵”的通知

来源: 福建省永定第一中学  日期:2005-06-13  点击:4681 

 

关于评选“永定一中第三届十大教师标兵”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促进我校师德师风师能建设,推进“名师工程”的实施,弘扬“勤、严、实、勇”的优良校风和“责、爱、博、新”的优良教风。经研究决定,开展“永定一中第三届十大教师标兵”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大教师标兵”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实践“三个代表”,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

2.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遵纪守法。在思想道德、文明行为等方面成为全校师生的表率。

3.刻苦钻研业务,在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起骨干带头作用,有团结协作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分配,积极主动,不计个人得失,识大体,顾大局,模范执行教学常规。能结合学生的实际,不断改进教学方法,课堂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突出。带头开设“三课”和研究性学习活动,重视培养学生个性特长,指导学科竞赛成绩突出,在教学上形成风格。

4.努力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现代信息技术,重视教育教学研究,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勇于创新,敢于承担教研、教改课题,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教研、教改成果显著。

5.教师标兵从本校工作满三年以上(含三年),并且在近五年中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评为校级以上“先进教师”、“先进班主任”等称号的教职工中评选。(校级行政不参评)

6.近五年,曾获市级以上表彰;县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毕业班教学成绩突出;长期担任班主任,班级工作成效显著和有突出贡献的老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二.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1. 6月20日前,由各教研组长、年段长、校办室主任分别主持召开各教研组、各年段和职员组会议,按本教研组、本年段、职员组人数的15%—20%比例,推荐教师标兵初步候选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一)年段推荐:

高一、高二、高三各10人

(二)教研组推荐:

1)语文、英语、数学各4人

2)物理3人

3)化学、政治、历史、生物、体育、劳艺、地理各2人

4)电教:1人

(三)校办室推荐:

职员组:4人

2.有关负责人将初步候选人名单于6月20日前上报校办室。

3.6月21日前,由评选领导小组评选出20名教师标兵正式候选人。

4.6月22日—24日,对标兵候选人的事迹在校园网上和教研组橱窗上进行宣传。

5.6月30日前,组织全校教职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根据选票统计结果,并经校党总支审核,产生“永定一中第三届十大教师标兵”。

6.在教师节期间,召开表彰大会。

三.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简焕镇

副组长:游远新、廖旺华、张金林、马元灿、胡廷欣

  员:   成 员:张钊华、胡素娟、赖仲金、赖龙扬、吴汀贤、戴明生、李正勤、李秀菊、张朝凤、李玉珍、范日升、简金福、郑祝连、郑佳生、刘美莲

 

中共永定一中总支委员会

200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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