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在学校的贯彻执行。
2. 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党员的素质,增强党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 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体制,检查督促各部门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的实施和落实。
4. 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对学校发展规划、学年学期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工资福利分配方案、重要工作安排和人事变动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研究,与行政一起做出决策。
5. 本着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讨论校长对副校长及中层领导干部的提名或任免,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6. 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和引导教代会代表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7. 对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实行政治思想、组织领导,定期讨论他们的工作,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他们围绕党和学校的中心任务,根据各组织的章程和特点,独立负责和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8. 做好统战工作,发挥民主党派成员在完成各项任务中的积极作用。此外,还要做好党外有代表性、影响较大的知识分子的工作。
永定一中党总支翻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