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一中2007届“研究性学习”实施计划
开展研究性学习是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与途径。我校已于2000年秋开始实施“研究性学习”,并取得丰硕成果。为全面实施“研究性学习”,特制定本计划。
一.研究性学习的目标
研究性学习是学生通过主动探索和体验,学会收集信息、分析和判断信息,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增进学生的思考力和创造力的一种学习形式。其具体目标有:
1.获得亲身参与研究探索的体验
2.培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培养收集、分析和利用信息的能力
4.培养科学态度和科学道德
5.学会分享与合作
6.培养对社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研究性学习的一般程序
(1)进入问题情境阶段(1—2个月)
A.召开动员大会,使学生认识“研究性学习”。
B.安排指导老师组织报告,开设讲座等为学生创设问题情境(具体时间、内容另作安排)。
C.各科任教师在教学中积极提出问题,引导学生自主探究。
(2)实践体验阶段(是指学生进入具体解决问题的过程)(5—6个月)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A.搜集和分析信息资料
B.调查研究
C.初步交流
(3)表达和交流阶段(1—2个月)
成果均采用论文形式,如调查报告、实验报告、课题研究总结等。(2004年5月底以前上交教务处)。
三.研究性学习申报与开题
学生按照《永定一中研究性学习课题申报审批表》的要求,提出自己的课题并制定相应计划,由班主任及学校管理机构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即可开题。
四.研究性学习的评价
(一)评价的一般原则
1.评价要重视对过程的评价和在过程中的评价,突出学生对知识技能的应用和亲身参与探索性实践活动并获得感悟和体验的过程。
2.评价要重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自我评价和自我改进,以发展的眼光欣赏别人的过程。
3.评价要突出激励原则,鼓励学生发挥个性特长。
(二)评价的内容:
1.学生参与研究性学习的态度。
2.学生在研究性学习中获得的体验情况。
3.学生学习和研究的方法,技能掌握情况。
4.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情况。
(三)评价的方式:
学生评价(自评、互评)与教师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成果评价相结合。
(四)研究性学习成绩的考核:使用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
五.研究性学习的管理(研究性学习领导小组)
组 长:张金林
副组长:林 伟、刘美莲
成 员:郑永生、吴炬华、张灿明、苏石生、游远龙、苏占华、苏锦清
王鼎芸、熊继清、范德春、卢秀敏、张万胜、吴安平、张功本
永定一中
200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