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2005、03号)
各处室、年段、班级: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物安全,保持学校的安全稳定,现根据永公发(2005)009号关于“认真做好”‘五一’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就相关安全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大家严格遵照执行。
1、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人走时,关好窗户、锁好门、切断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不得寄放在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处,以免丢失。
2、放假期间还有组织学生留校的年段须提前报保卫科以便作出相应的工作安排,同时该年段须安排老师下班、下舍值班。其他内宿生原则上须按学校规定的放假时间往返家校。如不回家的内宿生,可留宿校内,但必须到生活组登记,并保正严格遵守学校的“内宿生管理制度”。
3、严禁到河边、库边、码头玩耍、钓鱼、采摘各种花果或下河、下水库、山塘游泳。
4、严禁私自划船或到船上玩耍,包括划木(竹)制小船等。
5、严禁参与制作、燃放鞭炮,挖煤、捕鱼等危险作业。捕鱼作业(包括炸鱼、电鱼和库区捡拾各种贝类、田螺等)。
6、严禁在公路、铁路上玩耍和追逐、拍打行驶中的车辆及车辆临近时横穿公路、铁路,严禁乘座“四无”车、船。。
7、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
8、严禁进入营业性的“三厅二室一网吧”。
9、严禁参与“六合彩”赌博、“法轮功”、“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10、严禁介入宗族纷争、打架斗殴等事件,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保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