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师生成长幸福的教育

关于认真做好防溺水事故的通知

来源: 福建省永定第一中学  日期:2005-05-18  点击:2480 

关于认真做好防溺水事故的通知

 

为认真落实(2005)永教综字第64号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幼学生安全教育、认真做好防溺水事故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确保全体同学的人身安全,现就有关安全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各班级要切实加强对班级安全工作,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校领导对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对学生、家长、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到学生的安全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及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抓好学校的各项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要特别注意针对季节变化抓好学生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工作和双休日假期的安全防范工作,真正负起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各班级要根据学校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制订切实可行的游泳安全管理和防范等各种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严格管理。要重申专门的规定:学生在任何时候都不能私自到江河、湖泊、溪潭、水库游泳或戏水,并把它作为学生的一项行为规范和校纪、校规强制学生遵守,对违反者要严肃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三、各班级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宣传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唤起学生的安全意识。并充分发扬家校联系的优良传统,经常进行家访,广泛宣传、沟通、联系并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游泳安全教育,以杜绝学生私自到江河、湖泊、溪潭、水库游泳或戏水的现象,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四、各班级在重点抓好防溺水事故的同时,要举一反三,加强对交通、消防和食物中毒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近期要认真进行一次班级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或上报政教处、保卫科、总务处尽快解决。在尚未解决之前,应先采取力所能及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各班级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游玩活动。

永定一中保卫科

2005518

扫一扫关注我们
联系我们
0597-5839627

联系人:校办室

邮件:ydyzxbs@126.com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龙岗巷23号

永定第一中学 版权所有 闽ICP备0501676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