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省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的通知
一、我县推荐名额(中学):
语文、数学、英语各2名,其余学科各1名;
二、基本条件:
市以上(含市)骨干教师,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女45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下;
其它条件(课题、论文发表等)见“传输课件”“教科室”“申报省学科带头人文件”文件夹,有关补充说明见该文件夹“省教育厅文件”之附件1;
三、须提交的材料:
见上述文件夹中的“市教育局文件”,其中“推荐表”和“推荐简明表”见“省教育厅文件” 之附件3、4,有电脑录入,并用A4纸双面打印,打印份数按文件要求;
四、我县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3月19日。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自行下载相关表格认真填写,盖好学校公章,按时将备齐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送教育局人事股审核。
教科室
201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