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隆重庆祝建国六十一周年,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歌颂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赞美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从而激发青年学生的爱国热情,提升社会主义荣辱观境界的同时,培养学生的艺术情趣,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经研究决定,政教处、团委会、艺术组将在“十一”前夕,联合举办校歌咏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要求
1、参赛歌曲:每班练习两首,自选一首参赛,歌曲要突出歌颂党和祖国、歌颂社会主义的主题。
2、相关要求:
(1)比赛时要求各班全体同学参加,着装统一,佩戴校徽,团员佩戴团徽。队列整齐,精神饱满,节奏鲜明,歌声嘹亮。
(2)各班要有一名指挥,伴奏自理。
3、评分标准:以100分计,歌曲内容25分,演唱效果30分,精神面貌30分,指挥艺术15分。
二、活动安排
1、9月13日—25日,各班利用晚自习前的时间来教唱歌曲或排练。
2、9月26日晚6:10-7:00,以年段为单位举行初赛,由评委分年段到各班教室评比。各段取前十名给予奖励,同时评选优秀指挥奖各3名。各年段前六名代表年段参加决赛。
3、9月29日晚7:00,在北门山运动场举行歌咏比赛决赛。届时将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指挥奖3名。
4、评委名单另行公布。初赛和决赛的评比结果计入班级、团支部管理成效分。
政教处、团委会、艺术组
201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