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报刊征订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对2012年度报刊征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男教工须订阅《闽西日报》,女单职工和配偶不在永定城区工作的女教工原则上须订阅《闽西日报》,教工《闽西日报》订阅款由学校代交。
2.教职工征订报刊款超过500元(《闽西日报》费用除外,后同),学校补助300元;300~499元之间,学校补助200元;余不补。征订款由教工自行垫付,学校另行补助。
3.各班级由学校赠阅《福建日报》、《闽西日报》。
4.各处室、部门订阅报刊须遵循节俭与实用原则,于11月5日前报校办室审核,若未报则以去年为准。
5.请全校师生到收发室征订,截止日期:11月5日。
6.有特殊情况的教工请于11月5日之前到校办室反映,并提交书面报告,逾期视作同意上级和学校规定。
校办室
201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