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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永定一中招收特殊学生的通知

来源: 福建省永定第一中学  日期:2013-04-10  点击:3996 
 2013年永定一中招收特殊学生的通知
 
各中学:
  为给更多在综合素质某方面表现突出或特长明显的学生提供施展才华的机会,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2013]3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培养高、精、尖人才的需要,永定一中拟在全县2013届初中毕业生中招收部分品德突出,在见义勇为、科技创新、音乐(不含钢琴考级)、美术、体育等5大领域中的某一方面具有明显特长的学生。录取特殊学生比例控制在2013年永定一中正常缴费生招生数的1%以内,但不占用招生计划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名额
          1、见义勇为:1人
          2、科技创新:1人
          3、音乐(不含钢琴考级):1人
          4、美术:1人
          5、体育:1人
  说明:招生总数控制在5人以内,在综合评选的基础上,如某项学生缺额,可酌情调剂到其他项目。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如生源不足,按实际在满足条件的学生中录取。
     二、报名及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1、学生报名时间:2013年5月11日——2013年5月14日。
          2、各校报送材料时间:2011年5月15日前。
  所有材料直接报送永定一中教务处收。
     三、推荐对象条件
     1、推荐标准
        (1)见义勇为推荐对象:获得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学生。
        (2)科技创新推荐对象:初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大赛(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中获得市级第1名
或市级一等奖以上学生。
        (3)音乐、美术、体育推荐对象:初中阶段在音乐、美术、体育比赛(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中获得市级第1名或市级一等奖以上学生。
     2、各中学报送永定一中的材料
     (1)推荐见义勇为学生需报送的材料是:推荐学校理由书(校长签名、盖学校公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成长记录本;获得县级以上相关政府部门表彰的证明、证书等4项。
     (2)推荐科技创新、音乐、美术、体育学生需报送的材料是:推荐学校理由书(校长签名、盖学校公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成长记录本;教育、文化、体育主管部门或组织比赛的权威机构颁发的市级第1名或市级一等奖以上获奖证书;7年级至9年级获得的县级以上所有获奖证书等5项。
     (3)所有证明、证书都要原件,如是复印件要有经办人亲笔签名,并写上“按原件复印”字样。
  四、推荐名额分配
    1、永定二中、永定三中各3名。
    2、其它中学各1名。
      五、招生程序
   1、永定一中发布招生信息:在永定一中校园网上发布(本通知)。
   2、各中学推荐对象:各中学按照推荐对象条件和推荐名额分配的要求推荐出本校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5日前将名单及相关获奖材料报送永定一中。
   3、确定并上报拟录取名单:永定一中组织专人对各校报送的推荐对象在下列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一是综合素质评价;二是成长记录;三是必要的获奖证书调查核实或特长潜能测评。在此基础上,按照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5日前上报县招生办审批。
   4、录取学生免参加中考。
  六、特殊学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招生特殊才能学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的工作,永定一中招生特殊才能学生工作将接受县教育局领导和社会监督,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永定一中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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