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学厦航 促师风 树形象”师德师风教育“163”行动,加强我县学校德育工作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广大教师积极交流经验、展示成果, 不断提升学校德育工作和职业道德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中小学学校德育工作和师德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校分管德育工作的领导所撰写的学校德育工作论文及师德论文。
二、主题、形式
根据永委教〔2014〕51号《永定县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化“学厦航 促师风 树形象”师德师风“163”行动实施意见》要求,广泛开展教师读教育名著、专著活动,教师每学年读一本以上教育名著或教育专著,在做好读书笔记的同时,联系实际撰写一篇师德论文或班队工作论文或读专著感悟文章,题目自拟。
(二)形式
1.教科研论文:以学校德育工作中亲历的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某项活动或典型事例、通过读名著书籍为基本素材,内容详实,主题突出,措施具体,创意新颖,能体现在教学教育工作过程中的探索与追求,对同行有一定的启发作用。
2.教育案例:教师结合自身教育实践,将原创的教育经验、教育感悟和教育心得,以案例的形式呈现并撰写成文。
三、报送要求
1.凡未在设区市级以上报刊或学会上发表、获奖、交流的相关论文均可报送。
2.报送论文或案例每篇字数应在2000-4000字,凡少于2000字的原则上不能参加等级奖的评审。
3.文稿格式要求:用A4纸打印,一级标题用宋体二号,二级标题用黑体二号,三级标题用楷体三号,正文部分用仿宋体三号。
4.各校接通知后,要发动广大教师积极撰写论文或案例,并认真组织初评,严格把好质量关,发现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行为,即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批评。
5.论文和案例(纸质文本一式2份)(双面打印)以学校为单位,上送2-3篇,于2015年3月30日前报送教育局政教股。同时将论文及案例发送至邮箱:ydjy082@163.com。
6.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将各中小学推荐的优秀论文和案例按一定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并对获奖论文和案例进行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