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举办活动
1、学生会各部门有组织活动的权利。学生会提倡各部门合作组织活动,由一个部门主导,其他部门协助,各司其职,合理分配任务。
2、举办活动主导部门应先写好一份《活动方案》,并交主席审阅。经主席同意,将活动方案交给团委审批。
3、活动方案经团委批准之后,(领导签名)应将活动方案复印一份交到副主席处,同时向副主席领取活动记录表格一份。副主席在领到活动方案之后,组织参与部门召开活动策划会议,应主导部门要求,合理分配任务。根据活动方案中的时间安排宣传部做好宣传工作,派记者站摄影组进行活动现场拍照,并做好活动报道工作。原则上,各部门须在学期初上报经费预算,写清经费用途。筹备活动中,各参与部门在活动过程中如遇“现金暂缺”情况可到秘书部申请,活动中所花费用必须开发票单,具体报账方法参看第五章。
4、活动结束后,活动参与部门应将发票交回秘书部,主办部门应认真填写活动记录表,并交回秘书部。
5、副主席应在活动结束后一段时间内整理好相关活动资料,包括活动方案、活动记录表、活动相片。
第二章 学生会会议
1、为了工作需要,学生会干部会议一般在重大活动前召开。
2、学期初、末,召开全体学生会主要干部会议(秘书部主持),做好总结与提高。
3、各部召开会议,向指导教师或主席申请办公室、会议室钥匙。(由各部秘书作会议记录)
注:学生会办公室设在 第二教学楼 顶层
第三章 招新
1、学生会在每年的9月份前后统一进行招新。
2、招新工作采取自愿报名、填写推荐表并进行面试等原则。原则上每人只允许加入一个部门,面试择优录用。具体面试工作由各部部长负责。
3、面试结束后,各部门应在一周内将面试结果(新成员名单)交到秘书部。秘书部整理名单后由宣传部张榜,宣布新成员名单。
第四章 工作计划与总结
1、每学期初,各部门应写一份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分别交给秘书部
2、秘书部根据上交的工作计划拟订出本学期活动安排。主席应根据活动安排写出一份学生会工作计划,上交团委。
3、每学期初,各部门应写一份学生会上学年工作总结,并交到秘书部,秘书部应对其进行整理,为学生会全体会议的召开做准备。
第五章 报账制度
1、发票说明:
(1)发票必须为国税或者地税才能报销;
(2)发票背面必须写清楚此张发票的用途(产品名称、单价、数量),经手人;
(3)经手人必须由各部门的正部长签名
2、报帐制度:
(1)各部在制定活动方案时需根据各部在制定活动方案时需根据活动规模、影响等因素进行活动的经费预算,交秘书部审批;如果活动实际使用经费超过了活动申请的预算,则超出部分将由主导部门自理,学生会不给予报销,请各个部门在写活动申请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
(2)50元以下的经费预算不予预支。预支工作由部长持工作方案和书面申请向秘书长提出预支,预支的审批需经指导教师、主席、秘书长三方同意,由各部部长向秘书长领取。
(3)报账手续:各部在活动前上交活动申请及预算;秘书部根据情况派发经费,当活动结束后,参与此次活动的每个部门收齐本部门用于此次活动的发票,交于此次活动的主导部门;此次活动的主导部门登记好每张发票的来源(这张发票是由哪一个部门交来的)与金额,写出一份经费使用说明(包括经费花费项目与价格、实际花费款项与发票总额);主席负责核对活动申请中的经费预算与此次活动的实际费用,并审核此次活动的经费使用是否合理:如果合理,则将所有资料移交给秘书长;秘书长将负责报销此次活动经费;如果不合理,则主导部门必须向主席做出解释;秘书长报销经费后,将把款项交给此次活动的主导部门正部长,再由主导部门分发给其他各个部门,主导部门要注意好当中的分发程序。
3、秘书部财务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将资金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清楚,并有相应原始凭证;
(2)定期向学生会成员汇报财务状况,并接受学生会成员监督;
(3)在学生会干部换届时,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4、此项制度的解释权归学生会。
第六章 附则
1、《学生会工作规程》既是学生会的工作指导,又是学生会的经验总结。为保证其合理性和完备性,应不断进行修改和补充。
2、《学生会工作规程》的修改由秘书部提出,由学生会主席会议同意通过,并上交校领导审阅通过。
永定一中 学生会
2009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