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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块钱国币》中杨长雄的诡辩术

来源: 福建省永定第一中学  日期:2004-04-02  点击:2992 

《三块钱国币》中杨长雄的诡辩术

俞联斌


一、偷换论题

剧本开头从吴太太的唠叨写起:“照道理应该照市价赔我才是”。也就是她认为李嫂应该赔钱。在这无休止的唠叨中,杨长雄“被迫抗战”:“现在我把这个道理就来讲给你听听”,“现在不幸得很,打破花瓶的是李嫂,她是你雇用的一个娘姨,她是一个低级穷人,她赔不起。三块钱在你不在乎,可以不在乎,在她……”这里他将“该不该赔钱”的论题偷偷地改成“赔得起还是赔不起”,把吴太太“可以不可以要求李嫂赔偿”的论题悄悄地换成了吴太太“可以在乎不在乎”。这是因为损坏别人的东西要赔偿是生活常理,杨长雄只好用李嫂的穷对吴太太动之以情。没想到吴太太不吃那一套:“你这话不通,什么叫做不在乎?……”所以,杨长雄一计不成又生一计,“现在我要说的是一个理,事理之理。我们争的是:一个娘姨打破了主人的一件东西,应该不应该赔偿的问题。我的意见是:一个娘姨打破了主人的东西,不应当赔,主人不应该要她赔。”论题又改变了。这一次吴太太上当了。于是,吴太太和杨长雄后面就理论起“应该不应该要她赔”的话题。

    二、偷换概念

在接下来的争辩中,杨长雄多次偷换概念,使吴太太逐渐陷入了被动。我们先来看一下两组台词。

A.吴   一个人毁坏了别人的东西,应该不应该赔偿?

  杨   啊,别忙,别忙,你说的是毁坏了别人的东西,可是你不是别人啊!我问你,李嫂是不是你的佣人?

B.吴  要她擦擦,是的,可是我没有叫她打破啊。

    杨  当然你没有叫她打破。如果是你叫她打破,那就变成执行主人的命令,替主人打破花瓶,那就只有做得快不快、打得好不好的问题,而没有赔偿的问题了。

通过对比,我们可以发现,两人所说的“别人”和“叫”的意义并不相同。A组台词中,吴太太所说的“别人”指的是“自己或某人以外的人”,杨长雄说的第二个“别人”相对的是“自己人”,其意思是说,李嫂是吴太太的佣人,是与吴太太关系密切的人,是吴太太自己方面的人。B组台词中,吴太太的“叫”是“容许或听任”的意思,而杨长雄却在“如果是你叫打破”一句中,将其意思换成“使、命令”了。这种隐蔽的逻辑错误,在能言善辩的大学生杨长雄的长篇大论的掩护下,吴太太这样的小市民自然难以察觉了。

    三、捏造论据

杨长雄步步进逼:“我现在再请问你:从古到今,瓷窑里烧出来的花瓶,少说,也有几十万几百万。这些花瓶,现在到哪里去了?一个花瓶是不是有打破的可能?”从这句台词来看,他想用论据证明花瓶有打破的可能,花瓶被打破是很正常的事。而实际上,“花瓶被打破是否很正常”与“被打破后该不该赔”并不构成必然的因果关系。

    四、强词夺理

杨长雄说:“动花瓶的人,擦花瓶的人,才会把它打破。擦花瓶是娘姨的职务,娘姨是代替主人做事。所以娘姨有打破花瓶的机会,有打破花瓶的权利,而没有赔偿花瓶的义务。”这话怎么那么不顺耳呢?原来,杨长雄说的原因是正确的,而结论的后半句却是错误的。“有打破花瓶的机会”,说的是娘姨在做事时有可能会打破花瓶,怎么就变成了“有打破花瓶的权利”呢?“谁可能把花瓶打破”与“谁可以把花瓶打破”明明是两回事嘛!这里杨长雄就是在强词夺理,吴太太听出了话不对劲,却不知道问题出在哪儿,只好大声嚷道:“胡说八道!”这些诡辩并不是剧作者创作时所犯的逻辑错误,而恰恰是作者的匠心所在。杨长雄的诡辩体现了他的仗义执言和机灵聪慧,讽刺了吴太太的庸俗与自私。杨长雄的见义勇为、富有正义感,又容易冲动、不讲策略的性格显得格外鲜明、可爱。吴太太被诡辩戏弄、嘲讽则大快人心。


                                         作者单位 福建永定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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