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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一中领导干部礼品登记、个人收入申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来源: 福建省永定第一中学  日期:2005-03-08  点击:5248 

一、礼品登记

1、登记礼品是指礼物、礼金、有价证券。领导干部及公务人员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绝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2、接受登记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3、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收受的礼品,以实物价值折算金额为标准,一次性收受礼品价值在100元以下,不予登记;一次性收受礼品价值在100元以上,一月内收受礼品累计折价超过200元的必须登记。

二、个人收入申报

1、收入申报内容为:工资、各类资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等劳动所得。

2、办公室负责接受申报人的收入申报,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相应的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三、重大事项报告

1、报告的内容:

1)本人、配偶、子女购房,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情况。

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其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

3)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本人配偶、子女出国境情况,境外活动情况。

4)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和涉嫌犯罪的情况。

5)配偶、子女亲属办企业情况。

6)本人认为应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2、学校党总支受理领导干部的报告,对报告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可采取适应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永定一中党总支

200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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