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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廉政建设红旗岗”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福建省永定第一中学  日期:2004-03-31  点击:5193 

 

永定一中关于开展争创“廉政建设红旗岗”活动的

     

 

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党反腐败斗争的“治本工程”,为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不断创新反腐倡廉的机制和制度,树立廉政标杆,弘扬廉政正气,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根据永纪发(20038号文件精神,经校党总支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争创“廉政建设红旗岗”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不断建立和完善思想教育、制度规范、监督制约、查案惩处、干部保护、廉政责任等“六个机制”,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校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实施意见

1.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近年来,我们党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的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遏制。但是,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学校党组织、各处室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建设,始终牢记“两个务必”。我们要建立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制度,通过充分利用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上党课、作形势报告、观看电教片、组织社会调查等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真正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落实措施,明确责任。

首先,制定永定一中校级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使廉政建设职责分明、责任到人;二是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及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增强校务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五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集体议事规则;六是建立行政干部监督教育制度,建立行政干部“廉政档案”;七是积极开展“廉内助”活动,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管理;八是规范学校接待行为,严格车辆管理,杜绝违规、超标接待,禁止公车私用。

3.注重实绩,严格考评。

党风廉政建设是反腐倡廉的基础工程,是一项常抓常新的工作,因此各党支部、处室开展争创“廉政建设红旗岗”活动,要立足于平时,着眼于创新,着眼于实际工作取得的成效。一是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强化对重点岗位和人员的管理与监督;二是建立教代会评议中层以上行政干部制度,要求中层以上行政干部须作述职报告,并接受全体教代会代表的民主评议,每年评出“优秀”、“称职”或“不称职”干部,对“不称职”干部上报上级组织处理,并把考评结果记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评先评优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4.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为了加强对创建“廉政建设红旗岗”活动的领导和监督,校党总支成立创建“廉政建设红旗岗”活动领导小组,并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

附:永定一中创建“廉政建设红旗岗”活动领导小组:

  长:简焕镇

副组长:游远新、廖旺华、张金林、马元灿

  员:胡廷欣、赖龙扬、戴明生、胡素娟、赖仲金、

吴明兰

办公室主任:赖龙扬

附:永定一中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

吴兆宏、李玉珍、吴丹玲、黄春燕、姜兆元、熊 

 

中共永定一中总支委员会

200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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