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青少年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男女生交往“八提倡、八不提倡”规范,希望通过规范指导男女生交往行为,为同学们营造一个健康、快乐的交往环境。
男女交往“八提倡、八不提倡” 规范:
一、交往对象:提倡男女同班同学多交往,不提倡男女生跨班、跨年级,更不提倡跨校,甚至跨行业交往。
二、交往范围:提倡男女生集体交往,不提倡男女生单个密度交往。
三、交往场合:提倡男女生在校内交往,不提倡男女生在校外,尤其在娱乐场所交往。
四、交往内容:提倡学生交往多谈学习、工作等健康内容,不提倡同学交往谈吃、谈穿、谈玩。
五、交往形式:提倡学生交往重精神轻物质,不提倡学生交往送礼。
六、交往举止:提倡男女生交往讲究文明,举止言辞得体,不提倡男女交往动手动脚,肢体接触。
七、交往指导:提倡男女交往应主动听取长辈的指导,不提倡背着长辈特别是监护人交往。
八、交往虚实:提倡男女生交往在现实环境中进行,不提倡男女生在网上交往。
永定一中
200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