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师生成长幸福的教育

指导老师安排表

来源: 福建省永定第一中学  日期:2007-09-24  点击:3207 

2007—2008学年指导老师安排表

  为更好地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根据《永定一中指导老师聘任条例》和各教研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07—2008学年对部分教师安排指导老师,具体名单如下:

指导老师

被指导老师

指导老师

被指导老师

指导老师

被指导老师

张朝凤

赖 武

廖立凡

阙秋蓉

赖延芳

池 华

李正勤

温素玉

廖旺华

刘 冰

苏钦雄

廖德华

张朝凤

刘 文

马元灿

李 辉

简振强

许常桥

苏汉辉

王根深

郑永生

卢秀敏

苏钦雄

林冰华

苏锦清

苏禹成

游碧玉

张灿明

张志文

王煌林

肖中良

黄  岗

范友元

王仲年

吴明兰

高德平

马国银

苏国冠

王鼎芸

张远平

林炎昌

简冬梅

廖新庆

袁 英

廖旺华

刘 敏

江子磐

熊继清

张万平

林锦芳

王铭道

包  喜

戴明生

张万胜

林  伟

张平玉

王鼎芸

李 晶

李秀菊

刘海波

卢红珍

卢学洪

熊 明

苏广禄

曾庆仿

苏占华

俞联斌

刘 惠

张金林

李应军

吴永斌

葛立朝

赖计成

范姝琳

吴德洪

曹  闯

李光辉

郑伟煌

黄碧莲

曾美芳

林春泉

胡璋育

曾宪永

李 冰

曾放珍

赖小琳

谢学勇

王丽艳

吴秀芳

戴远芬

黄佩辉

赖伟昌

吴英才

卢永生

郑雪梅

谢民昌

郑安兰

张 薇

游远新

赖月星

钱凤勤

(特聘)

丛晶

李玉珍

郑淑玲

游远新

林凤英

 

 

刘美莲

刘 海

邓沛湖

邓 思

 

 

指导老师的职责

1、思想上、工作上主动关心被指导老师的成长。

2、加强对被指导老师的业务指导,一同探讨教学中的有关问题,尤其是加强对被指导老师在新课程背景下的教育教学新理念、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和评价体系的指导。

3、指导被指导老师做好教学总结、教研及论文撰写等工作。

4、每学期听被指导对象的课10节以上,课后及时交换意见,期末将听课记录交教科室。

5、适时查阅被指导老师的教案,指出优缺点。

6、欢迎被指导老师来听课,上好各种类型的公开课。

7、定期向教科室及有关领导汇报指导情况。

8、期末对被指导老师的教学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并上交指导工作总结。

 

被指导老师的要求

1、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工作上有敬业精神和高度责任感。

2、主动、虚心向指导老师及其它有经验的教师学习, 尽快缩短成长周期,争取第一轮循环就能到底。

3、每学期按学校要求开好“汇报课”或“创优课”,“汇报课”或“创优课”课堂设计应事先征求指导老师意见(教案应打印,并送一份到教科室存档),课后积极参加评课,认真听取反馈意见。

4、每学期应听指导老师的课10节以上, 期末将听课笔记交教科室。

5、经常与指导老师一起备课,每课要求写出详案, 尽快掌握各种类型的教学方法及各章节的教学重点和难点。

6、认真学习大纲及有关教学理论, 通读各年级的教材,预先将课本习题做一遍,做到超前熟悉教材内容。 为提高自己的知识修养,鼓励在职进修或函授或攻读第二学位。

7、每学期末应写好一份总结(包括思想和教学方面), 命好一份有代表性的试卷交教科室,平时应尽量多撰写教学论文。

8、严格执行教学常规,在了解传统教法的基础上,主动学习和研究新课程和新课标,大胆进行教学改革,早日成为教有特色的教坛新秀。

 

检查与评估

教科室将组织教研组长等按以上规定对指导老师与被指导老师进行检查评估,并定期向学校反馈,对完成任务较好的指导老师给予表彰奖励,对随意应付不能很好完成任务的,取消其指导资格。

永定一中

200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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