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19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的审核、上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请各班务必高度重视,落实精准扶贫政策,认真负责。现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1.一类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学生,每生补助1500元。
2.二类资助:其他家庭困难学生,每生补助850元。
二、审核、上报工作要求
1.建档立卡学生按上学期认定的对象,本学期继续享受;新增的建档立卡对象要先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团委),经认定后再确定,受助对象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低保学生每年均须重新认定,申报低保学生要先填写低保学生调查表,再由学校统一到区民政部门查询确认,外县低保学生要提供外县县级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证明,申报低保学生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父母亲或学生本人必须是2019年度低保,二是低保享受者和高中学生必须在同一本户口本,并提供复印件。
3.残疾学生须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学生须提供相关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家庭困难学生(二类资助对象)须提供村级及以上的家庭困难证明。
5.学生的申报认定材料由各班主任验收把关,复印件一式1份,各班于3月8日前要交团委办公室。
6.所有申报对象一定要交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不能交户口本复印件。
7.各班资助学生的总人数不能超过本班具有我校学籍学生人数的10%(必须先保证一类资助学生先获得资助,如果一类资助学生人数超过班级人数10%,按实有人数上报)。
三、其他相关要求
请各班认真填好《资助申报表》并认真核对下发的建档立卡学生等一类资助学生名单,如有错误或遗漏,请及时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团委办公室)更改。表格于3月8日前上交团委办公室。如要下载申报表请到团委公共邮箱下载(ydyztw@126.com,密码:5823458),表格填写完毕请各班主任注明班级发送到544102606@QQ.com。
永定一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