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一中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半期考试安排意见
为了检测半期以来的教学情况,提高半期考试的信度、效度,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现将半期考试安排意见通知如下,望全体教师认真执行。
一、考试间和科目
1、考试日期:4月20日至23日(第十周星期三至星期六)
2、考试科目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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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 |
4月21日 |
4月22日 |
4月23日 | ||||
上午 |
下午 |
上午 |
下午 |
上午 |
下午 |
上午 |
下午 | |
高一 |
政治10:15-11:45 |
数学3:45-5:45 |
语文8:00-10:00 |
地理2:00-3:30 |
英语8:00-10:00 |
物理2:00-3:40 |
化学10:15-11:45 |
历史3:45-5:15 |
高二 |
语文8:00-10:00 |
文理生物2:00-3:30 |
文科政治理科物理10:15-11:55 |
数学3:45-5:45 |
文科历史理科化学10:15-11:55 |
文科地理理科政治3:55-5:25 |
英语8:00-10:00 |
文科物理2:00-3:30 |
注: 1. 高二文科化学安排在4月19日(星期二)晚6:40~8:10原教室进行考试。
2.各年段均采用指定教室单人单桌考试。
3. 教学时间内未安排考试的学生,可在图书馆、新阶梯教室或宿舍自习,不得离开校园。
二、考试范围及复习时间
1、考试范围以本学期开学以来所讲授的内容为主,可适当联系以前所授知识。
2、复习时间为第九周星期四至第十周星期二。
三、考试命题
1、一律由年段互换命题,由备课组长负责,并交教研组长审定,在试卷上标明命题人、审定人。英语命题教师还需录制好听力考试的录音磁带。
2、高一、高二年段各学科均采用100分制记分,并以6:3:1易中难分布,试卷平均分控制在65~75分。
3、各学科命题,必须在4月18日以前交文印室打印,命题教师应、认真及时做好试卷的校对并做好保密工作。
四、考试组织工作
1、监考老师应提前15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认真做好监考工作,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在教室内吸烟、阅读书报、批改试卷,不准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为进一步端正考风,严肃考纪,尽职尽责。
2、要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对违纪舞弊者提出批评、举报,报告事实无误,学校立即按有关规定处理。
3、半期考试与期末考试均不准使用计算器和文曲星,违者按舞弊处分。
4、各年段监考老师安排见另表。
五、考卷评析工作
1、由备课组自行评卷,评卷一定要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和评卷程序,统一流水作业,统一登分造册。
2、试卷改完后,各备课组应迅速进行质量分析,对试卷答题情况、学生知识和能力上存在的缺漏等进行认真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下半期教学计划。
3、考试后三天内将成绩报班主任,质量分析表交到教研室,各班主任迅速进行成绩汇总,并报教研室。
教 务 处
200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