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2周年,充分展示我校同学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真挚感情,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凝聚全校同学的精神力量和昂扬士气,激发同学的民族自豪感,树立为建设祖国美好明天努力奋斗的远大理想。经研究决定,政教处、团委会、艺术组将在“十一”前夕,联合举办校歌咏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喜迎国庆62周年、唱响校园主旋律
二、比赛要求
1、参赛歌曲:每班练习两首,自选一首参赛,歌曲内容积极向上,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歌颂中国共产党,歌颂美好生活。
2、相关要求:
(1)比赛时要求各班全体同学参加,着装统一,佩戴校徽,团员佩戴团徽。队列整齐,精神饱满,节奏鲜明,歌声嘹亮。
(2)各班要有一名指挥,伴奏自理。
3、评分标准:以100分计,歌曲内容25分,演唱效果30分,精神面貌30分,指挥艺术15分。
三、活动安排
1、9月13日—25日,各班利用晚自习前的时间来教唱歌曲或排练。
2、9月26日晚6:10-7:00,以年段为单位举行初赛,由评委分年段到各班教室评比。各段取前十名给予奖励,同时评选优秀指挥奖各3名。各年段前六名代表年段参加决赛。
3、9月29日晚7:00,在北门山运动场举行歌咏比赛决赛。届时将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指挥奖3名。
4、评委名单另行公布。初赛和决赛的评比结果计入班级、团支部管理成效分。
政教处、团委会、艺术组
201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