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3周年,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充分展示我校同学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真挚感情,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凝聚全校同学的精神力量和昂扬士气,激发同学的民族自豪感,树立为建设祖国美好明天努力奋斗的远大理想。经研究决定,政教处、团委会、艺术组将在“十一”前夕,联合举办校歌咏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唱响主旋律,庆国庆、喜迎十八大。
二、比赛要求
1、参赛歌曲:每班练习两首,自选一首参赛,歌曲内容积极向上,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歌颂中国共产党,歌颂美好生活。
2、相关要求:
(1)比赛时要求各班全体同学参加,着装统一,佩戴校徽,团员佩戴团徽。队列整齐,精神饱满,节奏鲜明,歌声嘹亮。
(2)各班要有一名指挥,伴奏自理。
3、评分标准:以100分计,歌曲内容25分,演唱效果30分,精神面貌30分,指挥艺术15分。
三、活动安排
1、9月13日—27日,各班利用晚自习前的时间来教唱歌曲或排练。
2、9月28日晚6:30-8:00,以年段为单位举行比赛,由评委分年段到各班教室评比。各年段取前十名给予奖励(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同时评选优秀指挥奖各3名。
3、评委名单另行公布。评比结果计入班级、团支部管理成效分。
政教处、团委会、艺术组
201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