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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2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教师“微课堂”网络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福建省永定第一中学  日期:2012-10-09  点击:2451 

 

永教综[2012]209

 


关于组织参加2012年福建省中小学

幼儿园中职教师“微课堂”网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教师运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的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参加2012年我省“微课堂”网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校长需高度重视此次“微课堂”网络评选工作,把此次活动当作我县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一次检阅。指定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抓好“微课堂”网络评选活动,动员各学科教师广泛参与。

二、参加对象:全县中学、中心小学及中心幼儿园各学科教师。

三、各校上交参赛作品数量:

1、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校(永定一中、坎市中学、金丰中学、城关中心小学、实验幼儿园、坎市中心小学)各选送5件作品参赛。

2、其余初中、中心小学各选送3件作品参赛。

3、中心幼儿园各选送1件作品参赛。

四、请各学校分管副校长组织参赛学科教师于20121030日之前进行网上报名及上传作品,参赛要求及评选内容详见闽教办基[2012]23号文件。

 

永定县教育局

2012925

 

 

 

 

 

 

 

 

 

 

 

 

 


抄送:市教育局,县教师进修学校

 

 

 


福建省教育厅

 

闽教办基201223

 


关于举办2012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

中职学校教师“微课堂”网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 切实提升教师课堂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微课堂”网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全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

    二、 评选时间

    2012年9月12012年10月31

    三、 评选内容和要求

    () 评选内容:

    “微课堂”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在课堂教育教学过程中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某个教学环节、教学主题而开展的精彩而简短的教与学活动全过程。此次评选的“微课堂”内容包含课堂教学视频(课例片段)以及与该教学主题相关的教学设计、教学反思等教学资源,它们以一定的组织关系和呈现方式共同构成一个主题鲜明、类型多样、结构紧凑的主题单元资源包,营造一个真实的“微教学资源环境”。

    () 评选要求:

  1. 充分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能够创设有利于引导学生主动学习的课程实施环境,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合作交流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能够满足不同发展潜能学生的不同需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微课堂”选取的教学内容一般要求问题聚集,主题突出,指向明确,片段相对完整。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参评作品应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按专业与企业岗位,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教学改革目标,突出“做中学、做中教”的职教特色。作品可以是技能操作关键步骤的示范、专业技能知识点讲述,课程重点、难点的突破等。幼儿教育参评作品应选择领域活动内容。

  2.参评作品应包含“教学设计、教学视频、教学反思”三个部分。其中,教学设计要求内容选材适当,教学目标明确,教学方法和策略有创新,注重学科教学目标的达成、学生自主探究、独立思考和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字数500字以内。教学视频是“微课堂”的主要载体,拍摄内容应能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教学规律,真实反映课堂中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教学主题的教与学活动。教学视频的时长一般为58分钟左右,最长不宜超过10分钟,大小控制在100M之内。教学反思包含教师自评、学生反馈、同行点评,要求简明扼要,字数500字以内。

    四、参评方式及评选规则

  登陆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fjber.com)、省中等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网(http://www.fjzyjy.com)或新浪福建教育频道(http://fj.sina.com.cn/edu)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作品,具体报送要求及评选规则见附件。

  五、活动组织与要求

  (一)本次活动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指导,省电教馆、省普教室、省职教中心联合主办,新浪福建、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省中等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网联合承办。为加强评选工作的领导,我厅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省电教馆。

  (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积极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部署并组织广大教师踊跃参与,每个县(市、区)参评作品应不少于100件。

  (三)需了解本次活动事宜的,请与省电教馆网络资源部联系。

  联 系 人: 老师           

  联系电话:(0591)62721060

  邮    箱:npzxyw@126.com

  通讯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17

 

    附件:1.作品报送要求及评选规则

          2.福建省“微课堂”网络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9月4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9月6印发


附件1

       

作品报送要求及评选规则

 

一、报送要求

  1.用户注册:

  登陆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fjber.com)、省中等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网(http://www.fjzyjy.com)或新浪福建教育频道(http://fj.sina.com.cn/edu)注册新浪微博,并于“报名参赛”页面填写电子表格进行报名。请务必规范、准确填写作者、单位信息,截止日期后不能修改。

  2.作品报送:

  (1)“教学设计”与“教学反思”在活动专题对应的输入框内填写。

 (2)视频内容需要先登陆新浪播客(地址http://vupload.you.video.sina.com.cn/u.php?m=1)并通过新浪播客上传视频。上传成功后将视频地址复制下来,填写至活动专题内。(视频格式须是支持网络在线播放的流媒体格式为wmv .avi .dat .asf .rm .rmvb .ram .3gp mkv .flv .vob .ram .qt .divx .cpk .fli .flc等主流视频格式,视频容量100M以内)

  (3)请正确填写所上传作品的标签。

  (4)作品需要根据报送的注明区域、科目等重要索引关键词。

  3.作品展示:作品上传成功后,即可在活动专题页面上展示。展示期间,网友可以对作品进行投票,另外专家也同步进行审核。专家审核推荐的作品将会在专题首页、新浪福建视频频道、新浪福建教育频道官方微博、新浪福建官方微博进行推荐与宣传。

  4.活动颁奖:具体地点与时间待定。

二、评选规则

  (一)评选办法

  参赛者作品得分为:Σ{n-p1)/n+n-p2)/n}。(其中n代表参赛总作品数、P1代表作品网友投票排名、P2代表作品专家评分排名)。单个参赛者选送多个作品时,最终得分按照所有作品平均得分进行最后统计。

  1.网上评审:网友可以对作品进行投票。每个微博ID只可对一个作品投一票。投票时间截止20121031235959

  2.专家评审:由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教师组成专家评审组,对通过技术测试的参评作品进行评审。

  (二)奖项设置与奖品

  1.个人奖项:

  各参赛项目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其中,一等奖各组别的第一名将同时获得奖品(奖品待定)

  一等奖:每个组别十名

  二等奖:每个组别二十名

  三等奖:每个组别三十名

  2.集体奖项:

  该奖项以学校团体为单位,设“最佳组织奖”若干个,并颁发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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