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一中关于2015年从本区公开选调教师的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师资建设实际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学科及人数
语文2人,数学3人,英语1人,物理2人,化学2人,政治1人,体育1人,计12人。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1.我区在编在岗中学教师(不含借调外系统教师);教龄5年及以上。
2.具有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办法
1.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永定一中校办室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7月29---30日正常上班时间。
2.携带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最高学历)、高中教师资格证,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考务费80元;
(3)在编在岗证明(任教学校出具证明并承担诚信责任)。
3.资格审查。由永定一中审核。
4.准考证发放。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于2015年8月 3日下午到永定一中校办室领取准考证。报名人数未达1:3比例的学科不开考或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1.内容:本学科专业知识。
2.形式: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学科考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体育科采取片断教学形式,总分100分。
3.考试时间和地点:8月4日下午15:30—17:30进行,地点设永定一中综合大楼。体育科片断教学考试程序另见网络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选调程序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1确定考核对象。若出现成绩相同的,则取第一学历高者为考核对象;第一学历仍相同,则取年龄小者为考核对象。若因退出或考核不合格而取消选调资格的,按成绩高低及优先顺序依次递补。
2.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决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永定一中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选调人选,由永定一中上报区教育局办理调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
六、管理、待遇和其他事项
1.选调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待遇按照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2.选调人员来校后自行解决住宿,费用自理,学校暂无条件安排。
3.职称聘任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选调工作全程接受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监督指导。
永定一中
2015年7月24日